| 普洱市思茅区商务局服务承诺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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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7-15 15:02 文章来源:思茅区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一、切实履行职能。用开放的观念、开放的思路、开放的心态、开放的管理、开放的手段,全面履行商务管理和服务职能,认真办理职责范围事项。对事权在我局的行政申报事项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二、推行政务公开。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服务项目,包括申报程序、必备资料和办理时限承诺等;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,加强服务监督;推进信息公开,实行阳光政务。
三、提供优质服务。热情接待、态度和蔼、语言文明,做到“一张笑脸相迎、一杯热茶相敬、一声问候相送。”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、信息服务、咨询服务、协调服务。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、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,对行政相对人有问必答,有件必办,有办必果。
四、坚持廉洁从政。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,不以权谋私,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服务对象的现金、贵重物品、有价证券,不以任何形式对服务对象进行勒索、拿、卡、要,努力把区商务局建设成“观念更开放、管理更放开、效率更高、服务更好”的廉洁从政部门。
五、实行责任追究制。我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服务承诺的,一经查实,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,违反党纪政纪的,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六、接受社会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或者发现违诺行为,欢迎举报投诉,电话:0879-8888908.
思茅区商务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,请登录本局网站查询。
二〇〇八年七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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